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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《认与不认》

已有 152 次阅读2023-3-26 22:05 |系统分类:美文共享


《认与不认》


太10:32---33 凡在人面前认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;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。

基督徒会面临各样的危险和考验,信心与胆气都要受到考验与熬炼。

罗马帝国尼禄、图拉真、豆米仙的执政时期,曾经要求当时的基督徒必须称皇帝为主、为神,然后才是称基督为主、为神。并且罗马帝国要求基督徒和外邦人一齐向皇帝的像跪下、崇拜,这样就不会被杀头,也不会有危险,也不会被剥夺福利待遇。但是,这是违背诫命的事情,是违背基督真理的事情,基督徒宁死不跪也不拜像。于是,逼迫争战就来了。

也许,你们看来殉道很可怕,但是,在天上有冠冕和奖赏。向皇帝下跪崇拜,称之为神,暂时可以苟且偷生,也许可以获得短暂的荣华富贵,或者可以得到一点点福利待遇。否认基督,也许可以得到今生物质与钱财的好处,或者根本得不到。

基督徒若在人面前不认主基督,而将来在天上,也必会基督耶稣弃绝和不认。

苟且偷生,即使可以活到九百岁,也是无用无益的,没有基督作内里的生命,活到百千岁,都免不了死亡,免不了死后的审判和刑罚。出卖信仰,背叛信仰 ,苟且偷安,只会永远地失去原本该有的永恒之福份。

你要持守所信的,直到那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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